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通知公告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5 15:58:00 字体大小:

2016年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临时工作人5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30周岁以下(19861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中文、法律、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女不限。

五、聘用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81日至5(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吉首市人民北58(州政府大院内)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

联系人:田晓莉

联系电话:0743-875689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者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补充提供。

()面试

面试由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交通、检查等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由后一名应聘者递补。

经资格复查后,对确定聘用人选实行试用,试用期为3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聘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用工模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1年),办理社会保险。

()工资福利待遇按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七、其他

本公告由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负责解释。

 

 

 

                           湘西自治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

                           2016年725

 

 

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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