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通知公告

湖南省信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信访理论课题研究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6:08:58 字体大小:

各市州信访局,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实践需要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为破解当前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信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根据《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信访理论研究课题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方向及立项

本年度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委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1.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研究;

2.有效发挥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研究;

3.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实践研究;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研究

5.信访信息化智能化实践研究;

6.信访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研究;

7.优化办信、接访、投诉、督查等信访业务流程研究;

8.乡镇(街道)联席会议机制运行情况研究;

9.提高信访事项群众参评满意率实证研究;

10.信访工作组织保障体系研究。

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单位最多只能申请1个课题,申请课题的单位可按照以上10个参考选题方向自行拟定课题,课题经评审后,择优立项。

课题申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课题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可在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湖南省信访局综合调研处(联系电话:0731-81124495;地址:湖南省信访局机关大楼402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hnxfzwxx@163.com)发送电子文本。

二、课题要求及结项

(一)研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贯彻二十大、落实新条例、开创新局面”为主线,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今年的信访工作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性、实践性、操作性相统一,以信访工作中的突出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实际多视角、多维度开展理论研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具体政策措施,更好地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成果形式

课题的最终成果为未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报告。课题篇幅要求在2万字以上,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逻辑严密,行文规范,确保原创性和实用性,力求针对性和前瞻性,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三)结项材料

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提交研究成果及以下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一份(见附件2),可从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上下载。

2.研究报告一式两份,编排格式要求如下:报告标题为方正小标宋小二居中;摘要为方正楷体三号;正文用方正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方正黑体,二级标题用方正楷体,三级标题用方正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附于文后。研究成果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3.摘要两份,一份600字,主要内容是研究成果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报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阅;一份5000字,供编印出版信访理论研究成果汇编使用。摘要编写格式同研究报告格式。

4.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内容包括研究报告和两份摘要,用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形式随结项材料一同提交。

5.研究成果的查重报告(合格课题经权威查重系统查询重复率不高于15%,优秀课题重复率不高于10%)。

6.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课题结项材料邮寄至湖南省信访局综合调研处。

7.研究课题被评为合格的,由湖南省信访局给予经费资助,每家研究单位资助经费为2万元,课题被评为良好的,增加1万元经费,被评为优秀的,再增加1万元经费。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后,公示评审结果。

三、研究成果的公布与使用

湖南省信访局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筛选,优秀研究成果将结集汇编,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推荐到湖南省信访局网站以及其他学术类期刊发表。具有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工作成果,经汇总整理摘要报送省领导同志,或印发全省信访系统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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